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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的公示

点击:3909时间:2022-06-30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发保〔2022〕10号》及《坪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18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2020年深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六十五期)、2021年深圳市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二期)、2021年深圳市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三期)-2021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七十五期)资金使用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现公开专项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2017年-2021年发行的存续期新增专项债券情况表(截至2021年12月末)

附件2:2017年-2021年发行的存续期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截至2021年12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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