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和2019年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存续期信息的公示
点击:1539时间:2020-06-29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资金使用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需公开专项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二期)、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存续期公开信息
附件3:2015年-2019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